紅網長沙4月15日訊(通訊員 盛俊傑 黃樂)去銀行ATM取款時,發現別人的卡未取走,遂在其卡上取走5000元。經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後,法院於4月14日對劉某某判處拘役6個月,緩刑1年。
  劉某某,男,23歲,系湖南省桃江縣農民,現在長沙伍家嶺開辦一家理髮店。去年12月12日中午時分,劉去理髮店附近一家銀行ATM機取款時,發現該機上有一張已輸入密碼的銀行卡未被取走,估計是前一個取款者落下的。劉頓生歹念,上前點了一下“繼續取款”的健,分2次共取出5000元後,欲再次取款時,丟卡者吳某匆匆返回找卡,劉見勢不妙,慌忙逃離現場。
  同年12月16日,公安機關根據現場監控資料以及相關線索將劉某某抓獲。案發後,劉某某十分後悔自己的一念之差,如數退賠了被害人的款項,並取得其諒解。法院遂從輕作出如上判決。  (原標題:90後在ATM機上拾得他人銀行卡 取款5000元被判拘役6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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